中金辐照(30096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事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具体安排公司内 幕信息的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其他部门、机构的负责人 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