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30096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 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 批准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经董事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1 名,由董事会任 命。主任(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