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600019) - 宝钢股份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办法
BaosteelBaosteel(SH:600019)2026-03-04 13:4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 票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本计划"),明确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 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该草案,并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董 事会具体负责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考核与实施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在董事会指导下进行相关薪酬及绩效的考核。 二、实施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4、本计划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 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 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股东会应当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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