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60026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BUCIDBUCID(SH:600266)2026-03-05 10:1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 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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