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000720)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6]0024号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6]0024 号 致: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新能泰 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对本次会议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