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医疗(01406) - 委任独立特别委员会法证顾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LARITY MEDICAL GROUP HOLDING LIMITED 清晰醫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06) 委任獨立特別委員會法證顧問 清晰醫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提述(i) 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有關聯交所發出復牌指引的公告;(ii)本公 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有關聯交所發出額外復牌指引的公告;及(iii)本 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有關提供其業務營運及復牌狀況季度更新的公 告。除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上述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如對自 身狀況有任何疑問,彼等應諮詢其獨立專業顧問。 委任獨立特別委員會法證顧問 根據復牌指引,本公司必須對有關指控及相關事宜進行獨立法證調查,評估對本 公司業務運營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