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专门会议意见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专门会议。 一、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再次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章卫国先生再次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能够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 司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效率,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未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交易定价 符合市场规则同时也符合公司融资状况,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