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 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三月 致: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委托,担任恒丰纸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与申请本次 重组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北京市时 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 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 律意见书(三)》、《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