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6]第 ZG014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6]第 ZG01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09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 计师")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公司") 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落实并书面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导致的加总、比值、 变动等数据出现误差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 | | | | |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779,878.54 万元、 1,132,746.30 万元、732,136.39 万元及 305,521.62 万元。最近一期,发行人归 母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