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300381)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溢多利")的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