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3月)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规范企业依法 合规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实现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拥 有管理权的参股公司,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均应按照本制 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系统评价、审计和监督,维 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