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301185)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OumasoftOumasoft(SZ:301185)2026-03-06 12:01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修订)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 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2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当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例高于 30%及以上时,选举 2 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或者选 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1.4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2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1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现行规定。 1.2 本实施细则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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