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3011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1 总则 1.1 为维护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股东会会议 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鸥玛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 本规则。 1.2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 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 召开临时股东会: (1)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1.3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4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