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璟股份(002662) -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特定对象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 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 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 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消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