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璟股份(0026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 控制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证券部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 督、管理、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