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璟股份(0026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制定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独立董事委员触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规定情形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