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301288)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清研环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三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及《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研环境")委托,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