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 - 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1、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报告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石家庄 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 说明书及本回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回复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3、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7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的要求,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科技" "发行人"或"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植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