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0028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一)审议批准第五条规定的交易;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 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绿康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相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 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1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