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3月)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组成与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五条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根据有关规定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并对 总裁负责。总裁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副总裁代行总 裁职责。 第六条 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可由董事兼任。 第七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