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 : 1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QINGSHANJASONNIU(牛青山)、李鹏、黄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 QINGSHANJASON NIU(牛青山)、李鹏、黄娟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