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1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 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 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