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600438)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段雍、海南卓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豪悦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7 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 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