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0023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11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料的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 力,在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同意聘 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后续的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 2025年1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并经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 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规范 有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