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TRONLYTRONLY(SZ:300429)2026-03-12 07:44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薪酬管理,构建合理、规范、高效的激励约束体系,提高董事履职效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 表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或计划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根据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经营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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