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600211)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宇)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达职报告 作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宇,1976 年出生。于 1999 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自 2001 年开 始执业律师生涯,曾在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工作 5 年,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 7 年,2008 年 短期派驻金杜香港办公室工作,2018年底-2019 年初在以色列 ZAG S&W 合作律所工作;目前 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藏药业独立董事。在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涉外法律等领 域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系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