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一)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二)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