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688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寒武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 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 体实施。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