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 - 肯特催化子公司管理制度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 100%股份及其表决权的子 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而 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半数以上股份及表决权,或 虽未达到直接或间接拥有其半数以上股份及表决权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 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能对被持股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 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应当遵守监管部门对上 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