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00204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6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召集与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独立董事对会议议题没有表决权。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