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 - 华升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HNHSHNHS(SH:600156)2026-03-13 12:16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在公司担任董事的人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和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对象如在公司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的,薪酬标准按担任其中某一 职务对应的核定年薪基数孰高执行。 第三条 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与工作创新、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相关。 (二)贡献与薪酬相对应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职 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薪酬标准。 (三)公正与客观相统一原则:考核依据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考核结果 是以各种统计数据和客观事实为基础的。 第四条 薪酬调整机制 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 调整的依据包括: 第一条 为保障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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