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交易(00149)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員會 之 職權範圍 (經修訂及重訂日期為 2026 年 3 月 16 日) 1. 組成 2. 成員 - 1 - 1.1 China Agri-Products Exchange Limited 中國農產品交易有限公司(「本公司」), 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提名委員會(「本委員會」),由本公司董 事會(「董事會」)議決成立。 1.2 本職權範圍(「本職權範圍」)經董事會批准,並將定期檢討,以確保其持續適 用及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法例之規定。 1.3 本職權範圍須登載於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 2.1 本委員會須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組成,其中大部分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 非執行董事」),且須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2.2 本委員會應由董事會主席或董事會委任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出任主席。如主席 及副主席缺席,出席會議的委員須互選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主持會議。 2.3 本公司之公司秘書(或董事會指定之其他人士)應擔任本委員會秘書。 2.4 董事會有權委任及罷免本委員會成員,並可視情況需要增補成員。 2.5 倘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