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000016)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征求有关董事意 见后提出人选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向董事会 报告委员会工作。 1 (2026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 员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 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 年修订) 第七条 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