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智慧能源(01083) - 建议採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83) 非執行董事: 港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黃麗堅 香港,2026 年 3 月 18 日 -1-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 建議採納 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51(1) 條,港華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董事會建議,透過採納本公司的 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修訂本公司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 則(「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旨在(其中包括)(i) 反映上市規則有關進一步擴大 無紙化上市機制的修訂,包括允許本公司股東(「股東」)進行電子通訊,以及以電子方 式支付公司行動款項;(ii) 明確允許本公司根據開曼群島法律及上市規則持有及使用庫存 股份;及 (iii) 根據上市規則及開曼群島法例的規定作出相應及其他若干整理性修訂(「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