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600771) -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防控合规风险,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 合规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与合规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与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