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 的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港务或上市公司)的委托,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就厦门港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集团或标的公司)7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事宜提供法 律服务,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的相 关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