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3010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三)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积极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行业及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企业 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确定,努力 使薪酬兼具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以及个体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