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688183) - 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
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三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22 号《关于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 "问询函")已收悉,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发行人"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保荐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研究和落实,现对问询函问题回复如下,请予 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生益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本回复报 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