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帝股份(603270) -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45 号"《关于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帝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中伦律师")、申报会计师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上会会计师")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