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6030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 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