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6001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健全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首席运营官、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 士。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公司以市场薪酬水平为核心参考,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岗位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要求、工作履职强度及法律责任承担等 因素核定薪酬标准,薪酬与绩效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原则。薪酬管理符合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业绩 第 1 页 共 7 页 水平相匹配,兼顾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