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 3 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郑亚光先生任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云奎先生、独立董事李军先生任委员。上述三名委员均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独立董事郑亚光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 1/2。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完成取消监事会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 事会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 | | 召开日期 | | 会议内容 | | 审议事项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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