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4、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 造性,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