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COTRANCOTRAN(SZ:300731)2026-03-25 10:1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科创 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其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除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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