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1.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体现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 水平; 2.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3.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