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00245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山东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