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 - 高铁电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合 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非 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指在公司任职 的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 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 任大小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 罚、激励机制挂钩; (四)长远发展原则: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 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