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688777) -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三月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 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金杜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 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金杜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金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 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本计划调整及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致: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中控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委托,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