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00136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 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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