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3009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六年三月 | | | | |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塑造以"高绩效为核心、高激励为动力、追 求卓越绩效"的管理文化,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如下: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事项由股东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1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 ...